2.成都租車管理及責任
作者:成都租車網(wǎng) | 來源:203720.cn | 2009-11-19 00:00:00 | 瀏覽次數(shù):
1.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、法令安全行車,因違法違章所造成的刑事及民事法律責任,自行負責,并承擔給出租方造成的實際經(jīng)濟損失。
2.租車期間負責對車輛倒行保養(yǎng)和小修,不得私自拆裝或更換零部件,如須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出租方許可。
3.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(yè)性活動,不得將車輛轉租、出售、典當、不得將車輛轉租、出售、典當,不得將車輛交與無駕駛證人員駕駛,否則所造成的刑事、民事法律責任由承擔方承擔。
4.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費,過路過橋費,小修費用和車輛盜后保險公司賠付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。
5.發(fā)生交通事故,承擔公安交通部門裁定的責任,并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損失,及維修車輛期間的租金。
6.如承租方需續(xù)租車輛,須在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(xù)租手續(xù),合同期滿未辦理續(xù)租手續(xù),逾期三天(含三天)未交還車輛,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,另交納逾期租金的20%違約金,逾期三天以后上,未與出租方辦理續(xù)租手續(xù)者,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,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。
7.承租方所租車輛,每天(按24小時計)不得超過規(guī)定公里數(shù)(200km),超過三小時按半天計費,超過六小時按全天計費。